二十四孝:弃官寻母

发布:佚名   时间:2009-11-11 11:26:00   来源:京翰教育中心   录入:李   人气:495 【文字:

 
  原文:朱寿昌年七岁,生母刘氏为嫡母所妒,出嫁。母子不相见者五十年。

  神宗朝弃官入秦,与家人决誓:“不见母,不复还。”行次同州,得之,时母年七十余矣 。

  注释:

  嫡母:古时候,妾的子女对正妻的称呼。

  妒:嫉妒。

  者:助词,无实义。

  秦:陕西被称为秦。

  决:告别,辞别。

  次:停止。

  同州:地名,在金陕西大荔。

  译文:

  朱寿昌,宋代天长人,七岁时,生母刘氏被嫡母(父亲的正妻)嫉妒,不得不改嫁他人,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。神宗时,朱寿昌在朝做官,曾经刺血书写《金刚经》,行四方寻找生母,得到线索后,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,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。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,母子欢聚,一起返回,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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